江苏: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1〕63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人行南京分行、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委网信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人行南京分行 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苏工信数据〔2021〕632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印发
《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人行南京分行、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委网信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人行南京分行 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聚力打造形成数字基础设施一流,技术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融合应用成效显著,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速升级行动
1、优化提升先进泛在网络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建设,推广5G行业虚拟专网,到2023年,建成5G基站超20万个,打造3000项5G优秀应用案例。实施千兆宽带部署工程,提升IPv6网络、用户及流量规模,优化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升级,推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建设。建设省级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积极参与长三角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量子保密通信试点应用。(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超前布局绿色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进一批数据中心重点项目,引导数据中心集群化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开展算力调度试点,打造全省数据中心“双核三区四基地”发展体系。建设数据中心运行监测平台,开展运行监测,推动存量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到2023年,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规模达60万架,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低于1.3,创建不少于8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力打造数智赋能融合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泛在互联智能感知的城市级物联网,打造城市数字孪生体。加快江苏(无锡)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以及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构建低时延、大带宽、高算力的车路协同环境。到2023年,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实现LTE-V2X区域覆盖,初步实现5G-V2X和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部署支撑有力的创新基础设施。围绕“算力、数据、算法”协同,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赋能平台,形成一批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工具库。加快构建区块链平台体系,建设一批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行业联盟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区块链BaaS平台部署。到2023年,形成3-4个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构建可信数据流通环境,到2023年,探索建设1-2个工业数据空间。(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二)数字产业化加速领跑行动
5、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取得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引领性原创成果。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制造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依托省软信标委,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制定。到2023年,组织实施不少于30项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立项不少于8项行业或地方标准。(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高能级数字创新平台。支持紫金山实验室等省级实验室建设,争创国家实验室。深化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大院大所合作,依托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争创高性能计算应用、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等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江苏中心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巩固提升基础优势产业。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重大项目跟踪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实现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支持南京、无锡、苏州打造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新型显示等地标性产业集群。聚焦工业软件、信创等新领域,推动制造技术软件化进程,着力实施“领军企业软实力提升行动”,培育工业软件创新中心。加强信创领域软硬件适配平台建设,推动江苏省信创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到2023年,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模达到3.5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达到1.3万亿元,建成全国领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群。(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8、做大做强新兴数字产业。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推进大数据产业“1468”发展体系,打造“大数据+”卓越产业链。实施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六个一”工程,形成“1+3+N”产业布局,到2023年,全省大数据、区块链核心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实施《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积极争创和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创新发展试验区,到2023年,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500亿元。(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9、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谋划布局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推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传感等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加快试点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6G技术和标准研制,培育自主可控的未来网络产业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数字化加速转型行动
10、优化提升“江苏智造”。加速突破智能加工装配、智能检测、智能物流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装备),到2023年,组织认定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100个以上。深化“智能+”技改工程,加强重点行业诊断服务和专题对接,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到2023年,试点建设3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1、加速工业互联网全域赋能。实施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推进“1+1+40+N”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总体布局。推动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和提档升级,推进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协同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成省级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总平台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江苏分平台,建立工业信息安全服务资源池,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水平。到2023年,累计建成100家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150家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万家星级上云企业、60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数量超300亿。(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出台《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3年)》,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五大行动”。发挥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载体创新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农村农业基地。加快推进“苏农云”建设,构建农业农村数字资源体系。完善江苏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苏货直播”等优质农村电商品牌。推进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做大做强数字服务贸易。建设完善数字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促进境内外数字资源、内容、产品、服务和项目的展示、交流和对接。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等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开展省级数字服务贸易基地培育,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融入全球价值链,打造数字贸易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四)产业生态加速优化行动
14、提升产业载体能级。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苏分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建成运营南京、苏州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推动省级大数据产业园、软件产业园等数字经济领域园区能力提升,同类载体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不同载体相互承接梯度发展。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各类先导区在机制创新、标准研制、场景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特色数字产业创新基地。(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5、分类培育市场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传统行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强强联合,着力培育具备生态构建能力的平台企业。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集成,培育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等融合型新兴数字企业。发挥“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作用,深化赛产融合,引入一批潜力大、模式新、成长快的数字经济新生力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数据价值化加速探索行动
16、丰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提高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为DCMM)评估,遴选推广一批企业数据管理优秀案例。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及数据跨境流动、离岸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到2023年,力争100家企业通过DCMM评估。(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数据价值化实现路径。探索制定政企数据共享应用有关制度规范,构建政企数据对接合作机制,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和协同创新试点。引导企业与政府共建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服务平台、安全沙箱,鼓励基于特定场景的政企数据融合应用试点。持续举办江苏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大赛(“SEED” 大赛),推动部门和企业开放数据样本,发动社会力量提出应用创意,释放数据潜在价值。(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8、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施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工程,推动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等研究,推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创新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供给,鼓励数据银行、数据信托、数据中介等新兴服务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六)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培育行动
19、积极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实施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到2023年,建设不少于20家星级信息消费综合体验中心,培育20个重点消费级互联网平台和20个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发展平台经济、无人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持续稳妥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及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实施江苏省区块链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到2023年,全省开放各类应用场景不少于500个,形成区块链典型应用示范案例不少于100个。(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人行南京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持续孵化制造新形态。实施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大力推动工业设计、工业文化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探索自主化设计和智能仿真、个性化定制与柔性生产、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等新服务模式。推动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央工厂、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建设开放、弹性、智能的供应链体系。到2023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0家,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500个。(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完善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省市协同联动,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完善本地区数字经济工作组织架构,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22、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专项资金对方案中相关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与融合应用项目投资力度,支持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23、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合作交流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加强数字经济专栏宣传,提高全社会数字素养,凝聚发展共识。以包容审慎、鼓励创新为导向,弘扬大胆开拓,敢为人先的企业家精神。
24、强化安全保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评估审查等制度,推动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合规开展业务,提升企业数据安全防护综合能力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