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组织开展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商政发〔2021〕17号
各市商务局,各有关商(协)会、企业、研究机构: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为落实协定贸易救济的有关规定,有效应对协定实施对我区外向型产业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建立健全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体系,根据《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
一、申请主体
全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有意愿承担国际贸易摩擦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的商(协)会、企业、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
(一)在广西注册并在广西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配备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
(三)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产能或进出口总额在我区行业内居前;申请单位为行业商(协)会的,应涵盖区内本行业重点企业;其他组织应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支持。
(四)申请设立预警站的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
(五)建立专门的贸易摩擦预警网站或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辟贸易摩擦预警专栏,申报优先。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于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商务厅递交申请材料。
(二)自治区商务厅于2022年1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入选名单。
(三)2022年1月28日前自治区商务厅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后确认。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组织的行业覆盖面或企业在本行业中在全国的位置,承担产业安全预警服务的条件和优势,是否有从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或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的经验及描述(如案件应诉、对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申诉、组织培训辅导等),本单位如入选预警工作站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等。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表(附件1)。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商(协)会)、营业执照(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注册材料。
(五)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六)工作人员专业、学历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七)商(协)会应提供重点会员单位名单。
(八)申报单位官网截图。
(九)2020年以来所获奖励、研究成果、发行刊物、对外交流或举办省级以上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供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黎钊志,联系电话:0771-2211767
邮箱:gxswtzfc@163.com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外经贸大厦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