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期 为2020年
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经〔2021〕4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期为2020年度)申报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补范围包括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两类。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可选择其中一类申报一个项目,获得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一)改扩建项目。对经认定的设备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尖峰企业”改扩建项目按不超过设备投入的10%给予奖励(以下简称基础奖补)。
(二)技术改造项目。对经认定的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投入的10%给予奖励(以下简称基础奖补)。采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实施技术改造,按不超过经认定的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设备投入的5%追加奖励(以下简称追加奖补)。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园区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注册时间不晚于2019年12月31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在园区纳税、纳统的制造业企业;
(二)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改扩建项目的,应为经发委认定的“尖峰企业”。
三、申报项目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
(二)取得有效的立项文件,核准或备案时间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
(三)在奖补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改扩建项目单个项目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列入固定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含税),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列入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含税);
(四)项目实施地及购置设备均在园区;
(五)绿色制造追加奖补主要支持节能改造及循环经济改造项目,其中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不少于100吨标准煤;
(六)智能制造追加奖补支持的投入设备应已联网,并具备数据采集、传输等智能化应用能力。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基础奖补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需由所属功能区产业局出具推荐意见),申请表形式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2020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年度设备投入达到500万元的项目,2020年度向“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
6.项目申报承诺书,企业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在申报通知日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承诺书形式详见附件2;
7.提供购置设备发票清单及发票扫描件,海外进口设备需上传报关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海外订单或发票(如有),具体奖补判定时间以报关单时间为准;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须包含申报基础奖补设备清单、申报智能制造追加奖补设备清单(如有)、申报绿色制造追加奖补设备清单(如有)(附有注协二维码),表单形式详见附件3、4、5;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10.其他需进一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追加奖补材料(除提供上述基础奖补材料外,应另行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智能制造追加奖补的,提供智能制造设备发票清单及发票扫描件;
2.申报绿色制造追加奖补的,提供绿色制造设备发票清单及发票扫描件、从事节能环保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绿色制造现场审核报告。
注:申报追加奖补的设备发票清单,不得超出基础奖补的设备发票清单范围,同一设备只可选择智能制造或绿色制造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项:
1.对于同一年度获得其他同类奖补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补。
2.针对有效投入奖补申报项目,以下情况不予认定:(1)融资租赁设备;(2)自制设备;(3)模具、刀具、夹具、治具等非自动化工装用具;(4)与生产无关的设备;(5)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的设备;(6)单价低于2000元的设备;(7)不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使用的设备;(8)与清单不符且无法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设备;(9)二手设备(进口设备除外);(10)工程费、施工费、安装费、检测费、设计费、运输费、关税等;(11)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
3.园区经发委会同各功能区、财政审计局、企服中心严格按照《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企业的申报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奖补相关工作。园区经发委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企业申报专项资金,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资格,并记入社会法人失信记录。
五、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目前系统在调试中,预期下周五开启,具体见网上系统通知更新。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大脑企业端申报:经济大脑(https://qytt.sipac.gov.cn/ecobrainportal/)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期为202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热线)、67068092(企服二处)
基础奖补咨询:66681074、66681021
智能制造追加奖补咨询:66681044
绿色制造追加奖补咨询:66686976
企业类型认定咨询:66686962
项目备案咨询:62886666转外资经贸
统计纳统咨询
高贸区:62878296、65823950
科创区:62605985
度假区:67068891
商务区:69880371
省市重点项目咨询
高贸区:62878117
科创区:62605881
度假区:67068891
商务区:69880321
功能区产业局推荐咨询
高贸区产业局:62878117
科创区产业局:62605881
度假区产业局:67068891
商务区产业局:69880355
常见问题:
1. 问:同类奖补是指哪些?
答:包含省级技术改造奖补、市级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以及园区其他针对企业设备投入进行的奖补。
2.问:设备备案证可以多个吗?
答:设备备案证只能提供一个,如有多个,建议提供最符合的一个。
3.问:备案证金额低于发票金额的,以哪个为准?
答:备案金额和发票金额有差异的,一般以发票金额为准。但备案金额明显过低,建议按实际情况变更备案。
4.问:奖补资金申报表中,关于基础奖补申报部分,企业用于生产的设备金额的年初数是怎么认定?
答:是指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附注部分,固定资产科目中用于生产的相关设备条目的原值的年初数。
5.问:智能制造追加奖补主要针对企业投入的哪些设备类别?
答:主要涉及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应具备融合数据采集、网络通信、数字控制等信息技术或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决策等智能技术,可以与各类生产管理系统、工艺知识库、运维平台进行信息交互。
6.问:设备通过外贸公司购买的怎么办??
答:视同海外发票必须上传报关单、关税(如有)发票、增值税发票,报关单上使用人为本公司,同时提供设备通过外贸公司购买的说明(上传在发票信息其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