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平台服务商、应急处置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工作,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应急处置平台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项目
(一)申报条件
1. 入选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企业;
2. 年度(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服务本地制造业企业5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平台服务企业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对制造业企业购买和使用云计算资源及平台服务的优惠情况,用户评价等);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平台年度服务合同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入账凭证等)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奖励标准
对纳入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年度服务本地企业5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该部分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补,单个平台服务商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应急处置平台
(一)申报条件
1. 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网络安全相关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 具备工控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拥有国家级工控安全应急处置资质;
4. 配备专业化安全服务团队20人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平台奖励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需提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020年度运营维护费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4. 年度开展工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
5.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奖励标准
对在我市注册法人机构的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平台,按照年度运营费用的20%给予补助,政策期内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盘)。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项目进行查重,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前将盖章后的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盘)报送至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414房间,联系人,王皓,电话,85911256),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由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或发至电子邮箱(gxjgyhlwc@qd.shandong.cn)。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区(市)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五、相关要求
(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初审、查重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项目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已获认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和宣传推广工作。
(四)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尽事宜,以《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青工信字〔2021〕27号)为准。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平台服务商、应急处置平台项目的通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