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申报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通过总结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成功经验,形成面向细分行业或特定场景的典型案例,为全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我厅决定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聚焦工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围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关键领域能力提升等方面,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有借鉴推广意义的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主要包括:
(一)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5G等新型网络技术在企业内部或多个厂区、企业间网络连接中进行应用,标识解析技术在产品质量追溯、工业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应用;企业级、行业(区域)级、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并应用;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整体提升。
(二)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实现个性化定制、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提高工业企业设计水平、生产效率、管理标准、服务能力,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三)关键领域能力提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研发设计、工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应用,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连续稳定高效。
(四)综合集成应用。支持企业结合自身信息化发展基础和行业发展趋势,采用本行业成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进行整体性信息化改造,实现多种场景多种技术多个系统的综合集成应用,促进企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在河北省内进行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申报的案例为已经完工并通过验收的项目;2016年以来列入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典型案例。
(二)申报流程。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由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河北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当地工信部门,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各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由市工信局择优向省厅上报拟推荐列为示范案例的意见;我厅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成果较突出、推广意义大的案例,列为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
(三)案例要求。每个申报主体最多申报2个案例,且不能为同一方向,鼓励申报综合集成应用方向案例。案例对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撑作用明显,并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个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5个。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案例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帮助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随附有关佐证材料数据准确有效。
(二)请各市工信局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出具推荐意见,连同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一并加盖公章,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我厅两化融合处。
(三)案例申报单位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裴进峰 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附件:1.河北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申报书
2.案例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