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的“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并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省科技厅等三部门《关于云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联发〔2021〕2号)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说明
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网上注册等相关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等三部门《关于云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联发〔2021〕2号)。
二、申报时间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10月22日17:00前提交,请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企业申报及推荐上报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组织新增申报任务表(见附件,任务表中的组织申报任务与第一批次企业不得重复),千方百计真抓实干,想方设法积 极动员属地范围内的县(市、区)、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针对性地围绕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工作,坚决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为“十四五”科技创新开好局、起好步。
省科技厅将开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争先创优评比工作,以抓实考核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对按时完成指标的州(市),将择优支持不超过3项由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承担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各州(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省科技厅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对社会化服务机构,2021年所服务企业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经确认后按10000元/户的标准给予社会化服务机构创新券补助;省科技厅组织技术、财务专家,组成专家服务团队,针对州(市)需求,为申报企业提供并做好“一对一”的精 准指导服务工作。
(三)各州(市)科技局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要求,积极与属地范围内的财政、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对属地范围内申报企业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四)昆明市辖区内和滇中新区注册企业,申报材料送昆明市科技局;昆明高新区内注册企业,申报材料送昆明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四、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吴菲、左琳昆
联系电话:0871-63160665(兼传真)
(二)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
联系人:包雨鑫、姚广博、魏金亚
联系电话:18788519025、15687792686、15887276637
材料邮寄地址:昆明市世博路8号北航云南创新研究院6栋4楼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5日
附件2021年9月15日
州(市)2021年第二批组织申报任务分解表
州(市) | 组织申报任务数(家) |
昆明市(不含昆明高新区) | 82 |
昆明高新区 | 40 |
玉溪(不含玉溪高新区) | 10 |
玉溪高新区 | 5 |
曲靖 | 20 |
楚雄(不含楚雄高新区) | 12 |
楚雄高新区 | 3 |
大理 | 12 |
保山 | 10 |
红河 | 10 |
普洱 | 8 |
丽江 | 5 |
文山 | 9 |
西双版纳 | 5 |
临沧 | 3 |
昭通 | 5 |
德宏 | 2 |
迪庆 | 2 |
怒江 | 2 |
合计 | 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