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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工作的通知

鲁农产业字〔2021〕17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要围绕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

(一)重要农产品。主要针对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牛羊肉、乳制品、天然橡胶等11种重要农产品。

(二)优势特色农产品。主要针对县域内占据主导地位、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包括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

二、建设条件

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要立足县域范围优势特色农产品,在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参与主体、品牌传播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础,并从理念、技术、机制等多方面,引领和驱动本产业和本区域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一)基础条件

1.产业链条全。围绕区域农业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机制,将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金融等各个环节和主体链接成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

2.创新能力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资源链,引进培育核心关键人才,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拥有授权专利或科研成果奖励,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

3.绿色底色足。围绕构建绿色生产体系,集成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绿色田园(牧场、渔场)、绿色加工、绿色商贸齐备,实现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

4.联合机制紧。由产业链上起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各主体、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集团军的方式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

(二)指标条件

1.主导产业地位突出。农业全产业链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产业规模较大。主导产业在县域“十四五”规划中有明确要求,全产业链产值占县域内农业总产值比例超过50%,已初步形成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链条、网络化服务体系、品牌化营销渠道于一体发展格局。

2.联结机制健全。县级党委、政府积极主动谋划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制定区域内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相关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有相关扶持政策。配有全产业链“链长”,明确“链主”,构建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融合层次较深。县域内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增收显著。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基础设施完善。主导产业发展与当地基础设施、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乡镇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参与主体多元。推动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全产业链建设,形成相互协同、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产业链打造为农(牧)民增加更多就业机会,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原则上“链主”企业为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申报名额

综合考虑各市发展情况,确定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菏泽等7市各推荐申报1个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对照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条件标准,填写《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附件2),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准,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对县(市、区)的建设条件、已开展工作、成效经验、促进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等情况进行审核,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策支持。相关市要高度重视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工作,立足本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工作。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做好农业产业链培育与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衔接工作。

(二)严格审核推荐。相关市组织对本地主要农业全产业链现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遴选出科技驱动、基地推动、企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农业全产业链标杆,严格审核,推荐能够代表全省、全国水平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请于2021年8月21日前将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三)补齐发展短板。针对农业全产业链链条短板或产业缺口等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扶持或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分层次开展主导产业建链、加工流通延链、科技创新补链、园区集群壮链、融合发展优链工作,逐步构建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全产业链梯队发展格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更多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提供相关图谱信息和技术支撑,提供农业全产业链“人地钱物”要素直通车服务,营造主体参与、社会关注、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张同政,0531-67866166

电子邮箱:sdcyh@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9日       

 

发布时间:2021-08-10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