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开展第二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服务〔2021〕58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20〕1762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服务〔2021〕4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决定开展第二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围绕《意见》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以区域和企业为重点开展试点,深化两业之间技术渗透、要素流动、业务关联和市场整合,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新机制,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区域试点
选择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园区、服务业集聚区,探索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降低企业跨界融合门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商务咨询、租赁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和两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两业融合发展生态圈。
(二)企业试点
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平台型企业为重点,推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工业文化旅游、智能生产服务、工业互联网、柔性化服务、共享生产服务,及其他两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两业双向深度融合。
1、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重点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材料、信息安全、电子元器件、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和创新型医疗器械等优势先进制造业,以及《意见》明确的原材料、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等相关行业企业,延伸发展增值服务环节,促进制造业企业由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型。
2、推进服务业制造化。以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物流、商务咨询等制造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高端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服务、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及工业互联网等服务。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绿色低碳技术、新能源生产和使用等与制造业融合。促进服务衍生制造发展,鼓励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
二、申报条件
(一)区域试点
县(市、区)申报时,上年度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0%以上。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开发区)生产总值100亿元以上。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突出,能为制造业提供较高水平服务或服务衍生制造具有明显成效。
(二)企业试点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或是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前列;服务中间投入占全部投入的15%以上。
大湘西地区申报区域、企业试点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组织实施
(一)方案编制
试点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制试点方案,并经市州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试点方案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包括试点简介、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以及支撑试点的具体项目和平台建设计划等。
(二)试点申请
各市州原则上最多申报1个区域试点和3个企业试点(中央在湘、省属国有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不占市州申报名额)。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9月6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以光盘方式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试点请示、试点方案、市州政府部门有关保障措施、试点基本情况汇总表、真实性承诺函。
(三)评审确定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试点方案进行评审,确定省级试点单位名单,并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
联 系 人:何东、唐珣丽
联系电话:0731-89990946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附件:1、《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2、试点基本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