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协:关于重大专题网站运维及“十大”资料汇编等项目的申报评审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保障项目实施的规范化,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现通过申报评审方式,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实施资质和条件的专业机构承担围绕中国科协重大专题网站运维及科协“十大”资料汇编等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团体、研究机构、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设置
(一)运维中国科协重大专题网站项目
1.项目背景及概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科协系统学思践悟、风采展示、比学赶超的网络平台。
2.工作目标任务
运营维护中国科协党史学习教育和科协“十大”专题网站,加强宣传策划、典型宣传、话题引导、活动发起等,全面展示科协系统学习成果、典型经验、改革亮点、媒体声音,激励科协系统比学赶超,提升科协系统“一体两翼”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设置开发栏目展示功能、登录功能模块、汇聚和展示相关榜单数据,收录各大媒体平台相关报道。增加设定相关话题互动功能、系列排行榜单等互动活动功能、汇聚中国科协科学家精神相关产品,可直接链接到相关页面,与各科协门户网站话题相关联,同步互动内容,并具有浏览、排序等功能。承担单位需保证系统运行稳定、用户使用顺畅,并做好系统的实时维护和后期优化等工作。
经费额度:不超过40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8月—2022年3月
(二)中国科协“十大”优质宣传作品汇编及经验交流研讨项目
1.项目背景及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关于中国科协“十大”的原创新闻作品及报道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汲取经验,进一步提升科协宣传工作站位,创新宣传方式手段,为今后大型主题活动宣传策划提供有益参考。
2.工作目标任务
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关于中国科协“十大”的原创新闻作品及报道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形成汇编;组织专家召开交流研讨会,分类型遴选推荐优秀宣传报道作品。
3.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①.中国科协“十大”宣传作品汇编
对各类媒体关于中国科协“十大”的原创新闻报道作品和宣传产品进行收集整理,根据内容和主题分类进行汇编。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内容选择、板块设计、版面设计、排版印刷等内容。提供彩印汇300册,电子版存储文件100份。
②.中国科协“十大”经验交流研讨会
组织专家进行交流研讨,分类型遴选推荐优秀宣传报道作品,为进一步做好重大主题宣传积累经验。
经费额度:不超过35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8月—2021年9月
(三)科协系统学习交流典型材料汇编项目
1.项目背景及概况
生动展现近年来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的改革探索成果,深化经验交流、相互启迪借鉴,结合广泛征集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典型做法和鲜活经验的材料,在认真审读、精心筛选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汇编、收集、整理及存储。
2.工作目标任务
对科协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要求,推进深化改革的典型经验材料收集整理编辑校对,汇编成册,制作U盘便于交流学习互鉴。
3.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对科协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要求,收集经验交流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类遴选,进行资料编辑、排版、校对,制作成PDF文档并存入U盘(1800个),便于交流。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8月—2021年9月
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能力,拥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资质,可以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三、申报办法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调研宣传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同一法人单位有两个未验收的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项目不得申请。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调研宣传部组织实施。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版要求一式五份并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
1.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通知公告”(www.cast.org.cn)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调研宣传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调研宣传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调研宣传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调研宣传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宣传部 富宝珊
联系电话:010-68574158
电子信箱:xuanchuanchu@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