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申请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工信主管部门、韩城市工信局、有关省属企业(集团)、驻地央企: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5号)要求,我省以评定证书为依据给予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截止目前,我省已有46家企业通过贯标,其中22家企业申请并获得了奖励。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贯标积极性,落实资金奖励政策,现征集通过贯标但尚未申请资金奖励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获得评定证书,且尚未获得贯标资金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贯标总结材料。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通过贯标且尚未申请资金奖励的企业(含省属企业、驻地央企)进行汇总上报,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

(二)各省属企业(集团)、驻地央企负责组织各分(子)公司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

联系人:何以荣  029-63915643

邮  箱:2893426551@qq.com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4-020

 

附件:申请两化融合贯标奖励企业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28日

发布时间:2019-02-22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