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外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两会”精神,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我省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我省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省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我省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调整
为优化项目结构,提高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根据科技部决定,对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调整如下:
(一)将原国家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整合为“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含“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应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对申报的本年度引进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引智基地开展专家引进、技术培训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任务的,可申请引智成果推广经费支持(引智成果推广经费应单独申报,专款专用)。2019年度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将根据科技部的部署另行通知。
(三)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内的国家“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111计划2.0”等,将继续获滚动支持,并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经费需求。2019年“推进计划”和“111计划”申报工作,将根据科技部的部署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服务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围绕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创新发展等方面,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新产业新经济,促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制造和新能源等领域“急需紧缺”的国(境)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具体按以下四大类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省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加快建设“美丽福建”,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大力引进符合我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优先推荐长期在闽开展深度合作的外国专家。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
1.填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网站(http://fujian.caiep.net)的“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用人单位)”文档,并根据项目系统使用手册的服务流程在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ceps.safea.gov.cn)中进行注册及填报。
2.打印材料。网上申报材料填报完成后,项目申报单位应从项目系统在线打印已填写完整的“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及申报项目涉及的附件材料。单位负责人应在“申报书”最后一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包含专家身份信息、重要教育背景、主要成果成就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须齐缝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项目涉及专家工薪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应提交齐缝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送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送对应的引智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其中,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所属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设区市科技局(外专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省直(中直)所属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其主管部门审核。
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
(二)引智归口管理单位初审把关
各设区市科技局(外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省直(中直)单位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登录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完毕后,单位负责人应在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最后一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引智归口管理单位上报审核
各设区市科技局(外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省直(中直)单位应在2019年3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送至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审核。经省科技厅审定后,报科技部审批。申报材料包括:
1.设区市科技局(外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中直)单位申报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的公函一份。
2.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申报项目涉及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是做好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引才引智工作服务新福建建设的重要抓手。2019年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申报要求,以提升质量、突出重点、提高执行率为目标,精心组织申报,把牢时间节点,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的,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按一个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联系人:陈凡,电话:0591-87313592、13107665757,传真:0591-87313592,电子邮箱:wzj@fjrs.gov.cn,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层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