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协:关于发布2021年度第二批“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2021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全面启动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的对接服务工作,切实推动“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各项工作“往下走、往实走、靠岸走”,发挥好组织、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现代产业创新实践的组织载体与桥梁纽带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度第二批“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产业需求,跨学科、跨领域组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专属的产业科技服务团,匹配区域科技服务团、专业科技服务团,持续开展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下沉落地服务,探索形成有效解决产业实际问题、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智慧力量。
二、项目数量与金额
1.产业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1KJFWT02-1),25个左右,
每个50万元。
2.区域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1KJFWT02-2),17个左右,每个50万元。
3.专业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1KJFWT02-3),25个左右,每个50万元。
三、申报单位及有关要求
1.产业科技服务团原则上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牵头申报,中国科协学会(产学)联合体可由其中一家学会牵头申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联合申报。
2.未获得第一批“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区域科技服务团项目资助的省份,可由有关省级学会或省级科协直属单位牵头申报区域科技服务团,重点形成三级联动服务体系。聚焦细分领域,深度挖掘需求、强化统筹,以试点为中心形成区域辐射联动。
3.专业科技服务团面向全社会有能力的服务机构,全国学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均可牵头。服务专业程度高、服务覆盖面大的申请优先考虑。
4.三类科技服务团均应聚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1个区域建设目标、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3个产业培育方向”(见附件2、附件3)开展服务。
5.申报材料中应说明意向服务的“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及产业方向。
6.申报区域科技服务团的单位,需由省级科协出具书面推荐函(见附件6)。
7.鼓励吸引地方资金和企业资金投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8.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加过2020年科技服务团,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学会。
四、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底前。
五、申报流程及有关说明
(一)申报流程
1.供应商账号注册:申报单位请登录“智慧计财服务平台”(http://nk.cast.org.cn/),在“项目申报”栏目完成供应商(指项目申报单位)账号注册(操作流程说明见附件4)。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2021年度“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kjfwt-project.kczg.org.cn/,账户分配及网上申报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人员咨询)后,按项目要求逐项完整、真实、客观地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正式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3.寄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导出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将一式7份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逐份打印装订,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有关通讯地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12点。
2.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将严格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六、评审流程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科协网站公示。
七、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咨询
王青翔,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13581962826
任 莹,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创新服务处,010-62121916
王天琪,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企业工作处,010-68517798
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1)智慧计财服务平台技术服务:010-80698617
(2)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041190068
3.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戴晓旭,010-63348452
附件:1.第二批“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实施基本要求.docx
2.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1个区域建设目标、2个重点产业、3个培育产业”清单.docx
3.首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1个区域建设目标、2个重点产业、3个培育产业”清单.docx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