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2021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表现出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
(三)为促进我省国际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且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组织代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我省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陕西故事、传播陕西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凡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和三秦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请。
(七)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工作应准备的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申报部门应按《2021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表格可在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陕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编写,字数500至800字。
(三)曾申报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再次申报时应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专家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三秦友谊奖的,请在表中注明。
(四)《2021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应分别由“专家聘请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除准备《2021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陕后解决的问题等,届时以附件形式报送。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作为三秦友谊奖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报送。
(六)2021年拟评选三秦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不超过10名。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4名,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
(七)请各单位做好涉密专家的保密工作,对于不宜公开的申报材料,请指派专人送达。
三、申报时限及评选结果通知
按照工作进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请严格按时限申报。三秦友谊奖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评估专家情况,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三秦友谊奖外国专家人选,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评选结果将由省科技厅正式通知各申报部门。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三秦友谊奖申报工作。各单位填报准确性和申报材料文字质量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如有问题及时与省科技厅沟通联系。
四、宣传报道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新闻报道相关规定报道获奖外国专家的先进事迹。不宜对外宣传的外国专家,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
联系人: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 李 炎
电话:029-81773753 邮箱:1666801424@qq.com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学技术厅D417室
邮编:710077
附件3:主要贡献编写注意事项.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