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局、办),厅属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21〕23号)精神,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发挥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拓展政务公开重点领域
(一)抓好规划信息公开。规划财务处、农田建设处、各产业专班等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梳理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产业专项规划,按要求公开;要做好全厅历年产业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要多及时跟进公开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二)抓好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负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要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三)抓好财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规划财务处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要求,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各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实现全厅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要督促指导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四)抓好动物防疫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动物疫病事件应对,强化防疫信息公开。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饲料监察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指导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监测信息的公开。
(五)抓好教育培训信息公开。科技教育处要围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训等,主动公开厅本级的教育培训信息,同时,指导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培训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六)抓好涉农补贴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主动公开厅本级的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四大类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各有关单位可将信息报送厅办公室统一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补贴结果,举报电话、地址等信息。
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七)以政策解读促进文件见效。
推进重大政策精准解读,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凡面向企业和公众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特别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持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除图示图解外,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2021年底,图示图解解读比例要显著提升,重大政策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应低于50%。
扩大政策解读传播范围,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强化政策实施后解读,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要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争取依托政务服务业务窗口、政务服务网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 “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增强回应关切政民互动,要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并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和网上问卷调查功能。密切关注涉及动物疫情防控、工资拖欠、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
(八)以筑牢基础促进公开提质。
规范政务信息管理。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 要使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法规处要主动对接厅信息中心及时更新完善本厅门户网站原有行政法规文本。继续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
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深化以“中国•宁夏”门户网站为龙头的政府网站集群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厅信息中心要持续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和迁移,门户网站在2021年底前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开展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项检查,按要求整改到位;落实专人专责, 健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
规范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农药安全、农机补贴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在9月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拓宽政府信息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
(九)以申请办理促进条例实施。
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收费要求和具体标准,依法收取、依法管理。
三、切实抓好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十)狠抓业务指导。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问责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效能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转变指导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中,杜绝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各类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十一)狠抓宣传引导。
厅办公室要统筹各部门,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报送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十二)狠抓教育培训。
法规处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厅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十二)狠抓任务落实。
厅办公室要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及时在本机关政府网站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