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学会联合体品牌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及运行项目的通知
科协学函改字〔2021〕52号
各学会联合体秘书处:
为落实中国科协“开放发展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学会联合体跨界融合优势,支持学会联合体围绕“科创中国”建设等重大任务,在服务科技经济融合、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建设高端智库等方面搭建大平台、凝聚大团队、集成大成果,中国科协拟启动2021年学会联合体品牌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及运行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牌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2021年学会联合体品牌建设项目分为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国际化交流与合作、科技创新智库建设3个子项目。
1.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项目内容:以“科创中国”建设为统领,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充分发挥“科创中国”联合体子联合体作用,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等产学研活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数量:10项左右
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30万元
2.国际化交流与合作
项目内容:举办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化高端学术交流活动,联合国际科技组织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打造跨界学术交流品牌,提升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项目数量:2项左右
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35万元
3.科技创新智库建设
项目内容:聚焦国之大者、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咨询服务,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真知灼见,持续打造科技创新高端智库品牌。
项目数量:3项左右
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以学会联合体为申报主体,不接受学会单独申报。
2.各学会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申报,须由1家成员单位牵头,与联合体内其他成员单位(至少1家)共同申报,申报书中须明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各自分工。
3.请各牵头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送至所属学会联合体审核,由各联合体秘书处统一报送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改革发展处。
4.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
(四)项目评审和组织实施
申报学会准备答辩材料(PPT形式),根据中国科协通知要求参加答辩评审,答辩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基础建设及运行项目
(一)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
共计8项,每项50万元左右。
(二)填报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及安排,填报2021年学会联合体基础建设及运行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并详细说明预算支出情况。
(三)填报要求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应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负担的学会在编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费用;
2.对外投资、罚款、捐赠、赞助、还贷等;
3.应列支基建支出的费用;
4.项目管理费;
5.联合体秘书处所在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自身开展的与学会联合体无关的活动支出;
6.国家财政财务规定不能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填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
(五)组织实施
根据联合体具体运行情况及预算安排确定立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赵 峥 颜利民
电 话:010-68581366
电子信箱:gaigefazhan@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1601室
2:2021年学会联合体基础建设及运行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