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关于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等领域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拟在我省遴选建设若干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依托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
二、领域重点
(一)生态安全
在高黎贡山等生态安全,跨境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典型流域生态安全和新型环境污染物生态安全评估等领域布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特色生态系统
在高原湖泊生物多样性及生态保护,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功能提升等领域布局,突出石漠化等典型生态系统治理与保护,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三)优势特色动植物自然资源
在特有珍稀濒危物种及极小种群物种,蜂猴、长臂猿、白尾梢虹雉等野生动物,观赏、药用植物,藻类、菌类等领域建设布局,加快云南优势特色动植物自然资源利用,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拟建数量
上述3个方向领域,2022年择优布局建设5个左右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其中生态安全和特色生态系统领域各拟建2个左右,优势特色动植物自然资源拟建1个。
四、申报条件
申报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不受理与已建设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
(三)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四)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的科研任务;
(五)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六)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七)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五、申报时间及系统地址
2021年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申报系统地址: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本通知印发公布即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六、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4001616289;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单祖碧,0871-63140941;
省科学技术院高新技术中心 魏恒太,0871-6805115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