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省疾病诊疗水平,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事业短板,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第二批福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慢性肾病、妇产疾病、消化疾病、老年疾病、骨科与运动康复、眼耳鼻喉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医学检验、放射与治疗等9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内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三)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参与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或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创新平台等重大项目,或在申报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四)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者经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五)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对拟申报的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主管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六)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四、推荐项目数量及经费情况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中医药大学各推荐5项,福建医科大学推荐8项,福州、厦门市科技局各推荐3项,其他设区市科技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各推荐2项。项目申报名称请按照本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亚专业(可参照第一批福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称)填报。项目经费自筹。
五、申报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推荐单位在“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并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5份寄送省科技厅社发处。
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社发处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2021Y20102 |
联系电话:0591-8791223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