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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办:关于编报2021年冰雪运动和全民健身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服务体育强国建设,不断完善体育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体育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对2021年冰雪运动和全民健身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立项建议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内容要求
  (一)申报时间
  立项建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申报内容
  1. 申报文件应包含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评估报告、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和起草参与单位和起草人员信息登记表。
  2. 适用快速程序的标准立项建议,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应达到送审稿阶段质量要求,并提供标准起草、征求意见阶段情况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涉及数据验证的应提供由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数据验证依据。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应登录“体育标准化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sport.gov.cn/tybz/)注册并开通账号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并将纸质文件以函件形式报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纸质文件数量要求:函件2份、附后申报材料3份。
  二、立项评审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初评征求意见,初评采取现场答辩和专家评议形式进行,对拟立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总局下达行业标准计划,拟立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由总局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立项。
  三、编制要求
  (一)批准立项的国家、行业标准项目,各立项建议项目申报单位为标准组织起草单位,负责标准制修订具体工作。
  (二)组织起草单位具体标准制修订负责同志应登录“体育标准化信息平台”完成标准工作组系统注册,组建工作组,通过标准工作组形式组织标准制修订的具体编制、征求意见、会议研讨等信息管理工作。
  (三)各立项建议项目申报单位应保证落实必要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提高资金使用的公开性、透明度。严禁通过摊派、有偿署名、按出资排序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经济司:石伊超 010-87182451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陈晓巍 010-87183961 15810025689(微信同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
  邮政编码:100763
  附件:
  1.标准项目汇总表
  2.项目建议书(模板)
  3.项目论证评估报告(模板)
  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模板)
  5.起草参与单位和起草人员信息登记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4月14日

发布时间:2021-04-22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