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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协:关于申报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容建设专项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市奥林匹克中心区文化综合区,占地2.36公顷,总建筑面积62640平方米,已于2018年12月正式启动施工。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容建设专项由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周期为2020-2024年。2021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数据中心舆情中心基础条件建设(一期)、智能化管理基础接口开发(一期)、5G专网和室内专网布线(含标识引导系统末端布线)、国家科技传播体系和标准研究、科技传播示范应用场景开发研究、科技传播组织建设试点、科技传播跨界生态圈建设、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等30余个子项目。

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容建设专项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流程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1.合同管理:协助编写项目采购文件、合同;按照财政部和中国科协相关规定,审核合同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核意见;按照合同梳理各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等。

2.流程管理:协助甲方,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各项目方交流调研、驻场服务等事项;编写内容建设专项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半年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等;编写项目全过程中各项管理文档;开展验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出具档案管理清单等。

3.进度管理:按照甲方的预算计划控制好相关项目的执行进度,通过项目例会、定期汇报等形式做好项目承接方的优质管理工作,对于流程落后的项目,做到及时提醒、督促;制作项目管理通讯录,建立项目管理工作群组,编写、派发、跟踪工作联系单;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组织召开项目对接沟通会、专项汇报会、项目经理周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会议,准备会议材料,编写会议纪要等。

4.质量管理:通过日常管理,协助组织项目预检查、中期检查、预验收、履约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承接单位提交日常各类文档和验收文档进行审核把关;联系确定验收会评审专家,编写验收方案,做好过程存档工作;负责记录专家评审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和完善方案,监督跟踪项目承接单位继续修改完善;与绩效单位配合,及时提交相关过程管理文件等。

5.需安排至少一人驻场工作,要求驻场工作人员具有财政相关项目管理经验,熟悉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有较好的文字驾驭能力,较强的文字撰写、编辑能力。

需委托子项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12月1日。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4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五、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1年3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2021年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明玉

电    话:010-87413328

电子信箱:lmy.ye@163.com

报送地址: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22号楼清控人居大厦)

附件:2021年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申报材料.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1年3月22日

发布时间:2021-03-23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