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发布2021年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 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积极探索改革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进实施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现将2021年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组织实施“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旨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突破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进一步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在2021年首批“揭榜挂帅”项目的榜单设置上,着重突出服务“三篇大文章”技术突破需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和跨界融合,以企业牵头组建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为依托,广泛征集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经推荐择优,共遴选出100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对外张榜(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张榜项目以重大需求为引导,以解决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鼓励有能力的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团队个人积极“揭榜挂帅”,具体需求、联系方式等情况详见项目榜单(附件2)。
2.有意向的揭榜方应在榜单发布之日起至3月26日期间,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按发榜方要求提交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材料和《揭榜意向表》(附件3)。发榜方自行负责组织对接洽谈,商讨完善解决方案,择优确定“揭榜帅才”。
3.揭榜方与发榜方达成共识后,应签署揭榜协议(合同),共同制定揭榜方案,明确合作目标任务,细化合作具体内容。发榜方须于3月31日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确认揭榜方,并提交揭榜方资质条件、揭榜协议、揭榜方案等材料。
4.省科技厅对发榜方报送的“揭榜挂帅”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中榜名单,及时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组织签订任务合同书,启动项目实施。
三、支持政策
1.“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资金筹集坚持多元化,以发榜方提供配套资金为主,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为辅,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等方面多渠道投入。
2.“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是省级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实行课题制度,由发榜方牵头提出,视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纳入“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管理。
3.“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引进关键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可参照“带土移植”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将为揭榜方与发榜方在对接洽谈、信息交流、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揭榜方、发榜方以及其他参与“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的各方面力量,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1.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交通等领域
高新处 联系人:王 旭 联系电话:024-23983430
2.电子信息、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
信息处 联系人:谭 冲 联系电话:024-23983192
3.卫生健康、新药创制、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等领域
医药处 联系人:田璐佳 联系电话:024-23983293
4.农业领域
农村处 联系人:石新辉 联系电话:024-23983401
5.资源环境、海洋、公共安全等领域
社发处 联系人:袁贞伟 联系电话:024-23983676
6.计划综合
规划处 联系人:张金钰 联系电话:024-23983409
附件:1.2021年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目录
2.2021年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
3.《揭榜意向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