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 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服务〔2021〕23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苏工信服务〔2019〕577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根据《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经信规〔201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培育创建及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培育。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积极组织本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优秀工业设计企业及工业设计园区参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的培育和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培育,加大培育范围和培育力度,形成工业设计发展梯队。
(二)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主体为工业设计园运营单位。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为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减轻企业负担,请各地工信部门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择优推荐。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地区,应从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中推荐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苏南地区不超过25家,苏中苏北地区不超过15家;其他暂未开展市级中心认定地区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0家;昆山、泰兴、沭阳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二、关于2017年度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
各地工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本地区复核申报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5(已认定为国家级中心的企业视同复核通过),申报复核材料具体要求与创建申报相同,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线办理,只需提供一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创建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6。企业在线申报时请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3月22日9:00至4月20日17:00(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
(二)为便于材料备查,申报创建和复核的单位均应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内容完整。纸质材料收齐后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7),于4月26日前邮寄至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电话:025-69652616、 025-69652685;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邮编:210016)。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18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