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2021年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启动。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88名。
二、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选人,院士可单独或联名提名。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3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2位。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士,享有本次增选的提名权与选举权。
三、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6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2015、2017、2019年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2021年须停止1次被提名资格。
四、院士提名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西部边远地区、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提名,对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提名,对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本学部增选优先支持专业学科专家的提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被提名人科学道德、实际贡献和科研诚信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对《提名书》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要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
五、本文所附的《提名书》仅限院士提名使用。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国工程院。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材料,提交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材料寄出后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查收。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由院士、候选人签字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名书》原件一式4份,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及word格式《提名书》电子版光盘1张。《提名书》原件与电子版的内容须完全一致。《提名书》内容不得涉密。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2.《提名书》附件材料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附件材料须经保密审查,并提供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的审查证明,如有涉密附件,仅能为秘密级。
如果被提名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被提名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栏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的申明。
3.提交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
中国工程院
2020年12月24日
如有疑问,请仔细阅读院士增选常见问题解答和系统使用说明(见提名系统下载文件)。
中国工程院增选工作办公室:
政策咨询:王浩闻 010-59300278,梁真真 010-59300359
于泽华 010-59300345
软件咨询:常 伟 010-59300247
传 真:010-593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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