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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做大做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为进一步提高申报通过率,精准掌握目标企业现状,为后续分批次认定和精准服务创造条件,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一)今年需重新认定的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排摸的拟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申报企业;

(三)具备专利条件的高新技术苗子企业;

(四)具备专利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

(五)有意愿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需科技部门辅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有意愿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各类企业。

二、预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录

即日起,预申报企业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认定网,gaoqi.nbsti.gov.cn),点击“法人登陆”,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登录,无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企业需先注册。登录后,正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保存后提交,以激活预申报板块。

(二)预申报

通过“高企认定”-“高企认定申报(预申报)”-“开始预申报”,新建预申报表单,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并自行模拟专家打分。填报过程中可实时保存,企业在提交之前可修改表单内容。数据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保存,返回预申报主界面,点击“提交”,完成预申报。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8日。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正式申报将于预申报结束后择机开始。参与预申报企业将优先推荐参加今年第一批正式申报。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次预申报采用网络填报并仅需填写关键性指标。部分数据无法精确掌握的,企业可以先行预估。本次填写内容和打分情况仅作为后续精准服务企业、提升企业认定通过率的依据,将不会作为正式申报判定依据。企业填报过程中若存在不符合项(如存在一票否决项、总分不超过70分等),也请提交表格,后续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将根据填报信息开展辅导。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发〔2020〕26号)文件精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内容。结合2020年工作经验,开展预申报是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效率和申报企业通过率、降低火炬中心抽查率的有效举措。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不断优化,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要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制定好计划,落实好人员,组织企业按时录入,应报尽报。

(二)全面排摸动员。市科技局已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优质企业、高新技术苗子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下发。请各地在确保已排摸企业全部参加预申报的基础上,下沉一线,加强新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资源,借助中介机构等力量,针对下发名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一排摸,上门服务,千方百计动员企业参加申报认定。

(三)加强精准辅导。各地要根据本次预申报情况,加大分析研判,充分调动全市科技系统力量,市县两级联动,对条件成熟的,做好第一批认定准备;对条件不充分的,加强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各地要认真总结预申报工作,根据掌握情况制定中长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1月4日

发布时间:2021-01-12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