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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发布202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科技厅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并且获得有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或创业投资机构,均可申报。

     2.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截止10月31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3.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指南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地方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3.地方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立项项目获得支持后的第一年须在系统内填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表”。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202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8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8时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科技厅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18室,联系人及电话:王 整028-86676329。

财政厅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606室,联系人:杨丰源 028-86679421。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技术创新项目咨询:

高新处:028-86676329、028-86725826

科技型中小企业办:028-68107718

创业投资项目咨询:

资管处:028-86782629,028-86782469

(二)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6726087、85249950

附件:1.202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发布时间:2020-12-28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