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2020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工作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经信发〔2018〕7号)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经信发〔2018〕8号)要求,我局从2020年6月正式开展了对前22批已批复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2020年度运行评价工作。
在对企业提交的年度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门槛指标证明材料不足、无效、未按系统提示格式提交等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为企业做好服务,我局将在2020年9月28日12:00-2020年10月20日17:00再次开放网上填报系统,请相关企业技术中心对已交材料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积极进行选择性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及填报内容
(一)门槛指标证明材料存在问题的企业
请企业自查已经提交过的门槛指标证明材料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无法证明经过审计(未包含经会计事务所盖章和会计师签字或签章的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未提供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原件;
3.“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中填写的“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数值与评价表中填写的数值不一致;
4.近三年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清单内数量达到10件,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不足10件;
5.制造业企业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情况清单包括发明专利申请,但未提供至少一项上一年度的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如果经自查发现门槛指标证明材料的确存在以上任何一项问题,请将补正说明(需写明重新提交材料的内容和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正确且有效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自查门槛指标证明材料无问题的企业无须再次提交。
(二)“其他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误提交为PDF版本的企业
请前期将“其他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误提交为PDF版本的企业重新提交“其他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EXCEL版;前期以EXCEL版提交的企业此次无须再次提交。
二、系统登陆流程
系统的登陆流程详见附件。
三、系统填报时间
2020年9月28日12:00-2020年10月20日17:00
四、咨询电话
系统登陆咨询电话:5557856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55578557
业务咨询电话:85235079,55578317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