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商办服贸函〔2019〕15号)(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统计制度》自2019年1月起执行,有效期3年。市商务局将在商务部统一培训后,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各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统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联系人:许鑫、于新成;电话:55579495、5557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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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商办服贸函〔2019〕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