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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要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可由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自主组织申报,也可以跨区域联合申报合建综合利用基地。跨区域开展基地建设的,相关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之间应当签订合建协议,明确建设任务、项目监管、基地运营、承接国家和市级评估(验收)等职责分工,共同推动合建基地有序建设、良性运营,实现协调发展。
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由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环气候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由经济信息化部门报送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将分别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国家部委推荐上报。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有意愿申报的抓紧对本区域大宗固体废弃物、工业资源的产量、综合利用能力等情况进行摸底,组织力量开展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申报请示文件、基地实施方案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请于2019年3月12日前上报。
四、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资环气候处,易平,67575868;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秦崇伟,63897443。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发布时间:2019-01-29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