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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高〔2018〕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0〕227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从事《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网上注册、申报。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填报。

3.材料报送。企业申报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两面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数据光盘,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合肥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务中心大楼B座615室)。同时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发至市科技局联系人邮箱。

4.市级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联合审核,形成意见,正式行文推荐至省科技厅。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市科技局受理各企业报送的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

(二)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胡林和 凌霄 ,联系电话: 63538653   邮箱:153372111@qq.com。

注:企业填报系统遇到问题时,请联系以下人员:

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胡岳峰,电话: 65370092。

省科技厅:鲍狄、刘王莲  ,联系电话: 62674421。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doc

附件: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doc

附件:3.2019年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doc

附件:4.2019年企业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doc

附件:5.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doc

2020年8月5日

发布时间:2020-08-17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