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我省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企业的影响,保持我省创新创业活力,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黑政办规〔2020〕3号)及《黑龙江省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黑科联发〔2017〕5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启动我省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载体”)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扶持项目分为服务绩效后补助和重点建设补助两类,申报单位可对照条件选择其中一类申报。
一、服务绩效后补助项目
(一)支持对象
已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通过备案,并填报了2019年度报告的孵化载体。
(二)支持条件
1.申请主体及在孵科技型企业是在我省依法纳税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3.有专业服务团队,并为入孵企业提供工商、法律、财务、创业培训、技术研发、市场开发、融资对接等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4.孵化器内的在孵科技型企业应不少于10家,众创空间的在孵科技型企业应不少于5家。
5.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6.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具有明确的资金投入。
7.孵化载体在疫情期间有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在孵企业有带动就业的,相关情况将作为孵化载体获得扶持资金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申报材料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申请服务绩效后补助的孵化载体无需填报申报书,以2019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事业法人单位提交财政决算网站下载的本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企业法人单位提交2019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3.如孵化载体在疫情期间有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在孵企业有带动就业情况,需报送《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及在孵企业带动就业情况表》(见附件2)。
二、重点建设补助
(一)支持对象
依托我省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新建或改建的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依托省内外专业孵化机构新建或改建的重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支持条件
1.申请主体及在孵科技型企业是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内注册、并在我省依法纳税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
3.具有良好的孵化服务模式,能够为入孵企业提供工商、法律、财务、创业培训、技术研发、市场开发、融资对接等创新创业孵化的配套服务。
4.已形成基本物业服务、增值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等相结合的盈利模式。
5.在重点细分产业领域具备一定资源整合和供给能力,具备专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6.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7.符合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具有明确的资金投入。
8.孵化载体在疫情期间有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在孵企业有带动就业的,相关情况将作为孵化载体获得扶持资金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重点建设补助申报书(见附件3)。
2.事业法人单位提交财政决算网站下载的本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企业法人单位提交2019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3.如孵化载体在疫情期间有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在孵企业有带动就业情况,需报送《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及在孵企业带动就业情况表》(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一)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要认真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或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联合出具审核、推荐意见,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推荐函(需附汇总表,见附件4)及申报材料(word文档电子版光盘和纸质材料,签章完备,一式两份)分报省科技厅、财政厅。
(二)省科技厅将联合省财政厅按一定比例对申报孵化载体进行实地核查,申报材料与核查不一致的申报主体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视情节程度予以取消备案、一定时限内不受理申报等处理。
(三)获得2020年度扶持资金支持的孵化载体,要按月向省科技厅报送疫情期间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在孵企业带动就业等情况。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孙昭光 0451-82628342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省财政厅 杨 婧 0451-53610133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及在孵企业带动就业情况表
3.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重点建设补助申报书
4.汇总表
黑龙江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