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辖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塑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9〕2号)、《市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1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根据《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常工信融合〔2020〕19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在常州各辖区、经开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符合申报范围要求,且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二、申报类别
(一)国家级、省级荣誉授牌认定项目
1、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载体,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和支撑工作,实现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2、申报条件。获评2019年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省级大数据产业园、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平台、标杆工厂、五星上云),通过2019年省级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的园区。
3、支持方式。对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标杆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平台类)按类别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行业级)、20万元(企业级)的一次性奖励,对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五星上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和通过省级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的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二)“企业上云”切块资金项目
1、支持重点。支持企业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实施业务上云、数据上云、设备上云。
2、支持方式。依据2020年《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目标任务书》中三星、四星上云企业目标任务数,将资金切块至各辖区,由各辖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自主制订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安排具体支持企业(项目),并将分配方案和企业名单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切块资金项目
1、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工作,打造以数据为驱动、新型能力建设为主线的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2、支持方式。依据2019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情况,将资金切块至各辖区,由各辖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自主制订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安排具体支持企业(项目),并将分配方案和企业名单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三、申报事项
(一)逐级申报
由企业(园区)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2020年度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确认书(附件1),由各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审查申报材料后向市工信局报送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2.线下申报:纸质材料须以辖区、经开区为单位,由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一楼窗口);申报确认书和汇总表须分别提供1份纸质稿。
(三)申报数量
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其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五星级上云企业省市共同奖补激励政策除外),不再列入支持范围。
(四)申报时限
企业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区、经开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
四、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伪造文件、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申报单位所在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企业申报确认书进行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核;市工信局审核后将拟安排项目在网站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等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85681295;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85681838。
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8885680、85580373。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