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十三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区)工信局, 中省直有关企业: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自 主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根据《吉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要求,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长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十三批)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推荐重点
申报单位必须是已通过市州级认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符 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 人企业为推荐重点。
二、申报材料
1. 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详 见附件)。
2. 申报材料按照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及上报时限
1.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经济局)会同当地发改、 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 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
2.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会同当地科技部门联合行文,将 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务必于8月29 日前上报省工信厅,中省直企业可直接行文上报。同时将上报文 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长春海关、省税务 局。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星辰0431-88904363
吉林省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薛瑞峰13514401404
材料报送(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 厦 2309 室(邮编:130051 )
附件:1.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 件
2. 吉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吉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