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1月7日至3月15日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2。
附件:1.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