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推介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推介工作的通知》(农产综函〔2020〕20号)要求,为了开发利用特色农业资源,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做好我区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遴选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及范围
(一)乡村特色产品。遴选推介的乡村特色产品应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产品品质和较大的开发潜力,主要包括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等。其中:特色种植产品和特色养殖产品应获得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入选过自治区级以上(含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特色种植产品。主要包括特色粮薯豆、油料、蔬菜、果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等。
2.特色养殖产品。主要包括特色畜禽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其中,特色畜禽产品主要包括草食畜、猪、禽、蜂等,以及列入《国家畜禽遗产资源目录》的特种畜禽产品等。特色水产品主要包括青、草、鳙、鲢鱼四大家鱼之外的特色水产品,不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
3.特色食品。经过特殊工艺加工,具有地域特点、文化内涵、独特风味的特色食品,包括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
4.特色手工产品。采用传统特色手工技艺生产的、具有地域、民族、历史和文化特色的手工艺产品,包括手工编织、刺绣、剪纸、蜡染、陶艺、雕刻等产品。
(二)乡村能工巧匠。遴选推介的乡村能工巧匠应是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包括铁匠、铜匠、木匠、篾匠、陶艺师、剪纸工、年画工等,具备手工技艺精湛、坚守工匠精神、弘扬乡土文化等条件。
二、遴选程序
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推荐报送。
(一)遴选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照推介条件,填写《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或《乡村能工巧匠申报表》(见附件2)。每个产品和能工巧匠需提供两张不小于5M的照片。
(二)审核推荐。各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有关信息,择优遴选形成推荐名单,并附《乡村特色产品汇总表》《乡村能工巧匠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报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三)审核认定。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对各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进行审核,报送农业农村部。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指导,严格遴选标准,应报尽报、防止漏项,有序做好推荐工作。2019年已列入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名录的不再推荐(见附件5)。
(二)及时报送。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市级推荐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照片报送至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加大扶持。各地要在财政支持、金融信贷、人才培训、品牌培育、营销推介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培育能工巧匠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拜丽艳 0951-5169585
邮 箱:nxchyb@163.com
附件:1.乡村特色产品申报表
2.乡村能工巧匠申报表
3.乡村特色产品汇总表
4.乡村能工巧匠汇总表
5.2019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名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