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推荐国家及天津市绿色技术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广泛宣传《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和《关于构建天津市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落实方案》(津科社〔2019〕204号),加快推广应用先进绿色技术,促进我市绿色产业发展,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493号)要求,现就我市绿色技术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二、推荐原则
推荐技术应具备先进性、适用性、推广价值高等特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绿色技术最新进展,对我市相关领域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技术成熟可靠,知识产权明晰,达到实际应用要求,有成功实施案例,可以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广泛推广;技术推广价值高,经济适用,推广潜力大,可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申报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推荐范围和推荐原则,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绿色技术,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联合推荐绿色技术。于2020年8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绿色技术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单位绿色技术申报表、技术报告等材料电子版(光盘)和加盖公章纸质版各4套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附件1),根据绿色技术报告编制大纲编写技术报告(附件2),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将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按单位所在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区有关部门。鼓励我市相关单位通过国家级行业协会申报国家绿色技术。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将组织绿色技术评审,确定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优先推荐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绿色技术的原则,择优向国家推荐5项绿色技术。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及单位积极与国家有关行业协会沟通衔接,协助我市相关单位通过国家级行业协会申报国家绿色技术。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及单位协助我市相关单位申报天津市绿色技术,宣传、推广绿色技术,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各组织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
附件:1.绿色技术申报表
2.绿色技术报告编制大纲
3.绿色技术申报表填写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规划资源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郭平贵;联系电话:23142163
市科技局社农处 汤桂兰;联系电话:5883298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处 许玉程;联系电话:83607353
市规划资源局业务处 李海峰;联系电话:2329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