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实施,促进我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创新强县,根据《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要求,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科创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规定要求,申报科创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科创基地所属产业必须是当地政府重点支持、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主导、特色的产业,且具有很好的成长性、有望发展成较大规模的产业。
2. 科创基地建设主体一般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且创新示范基地承建主体为单个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
3. 科创基地与高校院所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应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规模、相应的试验示范条件和培训场地,并根据产业发展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规划。
4. 科创基地建设主体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提供创新示范基地运行所必要的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
二、申报程序
1. 填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填报《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给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2. 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报并征得同意,报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推荐函报省科技厅。
三、其他要求
1.第一批科创基地建设,国家级创新县市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申报1个;每个地市州科技局再重点组织申报1-2个。
2.申报材料应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提交的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和PDF电子版。
3.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勇进 陈汉武 联系电话:027-87135807
附件:《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书》
湖北省科技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