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人才有机结合,持续培育我省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依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培育青年科技新星工作指引》(陕科发〔2019〕8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5.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等,不在推荐范围。
6.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人选予以倾斜。
二、推荐要求及名额
采取所在单位遴选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送的方式,限额推荐、择优培育。
1.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填写的《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本单位的正式推荐意见(须经单位内部公示),报归口管理部门。
2.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
3.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可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 kjt.shaanxi.gov.cn)进行下载,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商业秘密。
2.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报送推荐函需附《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7月1日至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莉 张薇
联系电话:029-87294265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区608室
邮 编:710077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