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为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鲁科字〔2019〕133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范围覆盖全省县(市、区),申报和建设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申报条件
本区域内上年度技术合同输出额和吸纳额均需达到2亿元,且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三、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政府根据通知要求向设区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书》(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其目录。
2.各市科技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材料组织评价,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若干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并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结果应用
结果公示无异议,省科技厅对创建成为“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的主体授牌,将创建结果作为“县域科技创新评价指标”的重要参考指标,优先支持建设县级线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创建主体确保数据资料真实规范,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及word电子版)报送各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认真审核确认,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于7月17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金亮 张惠莉
联系电话:0531-66777113 66777050
邮箱:sdjssc@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010室
附件:
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书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