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做好第二届“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农办科〔2020〕5号)要求,为在“三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农技人员,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爱岗敬业、勇于担当、谋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我省实际,推荐一批“最美农技员”作为全国第二届“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遴选范围
“最美农技员”寻找范围为长期在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当前仍在农技推广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农技人员(非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我省共推荐8名“最美农技员”作为本次活动候选人。每市各推荐1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农技人员,作为省级推荐候选人。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
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工作业绩突出
业务能力强,善于解决问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等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工作作风扎实
爱岗敬业,主动服务农民,积极为区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服务,得到当地农民群众、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具备爱农为农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服务方式多样
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能够结合自身熟悉生产、多年实践等优势和特点,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市场化等手段,为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农技指导和生产经营服务。
(五)长期奋战一线
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0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时间),计算时间截至本次活动启动前一个月(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
优先推荐在脱贫攻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业绩突出,在公益性农技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中积极探索、成效突出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APP、网站(njtg.nercita.org.cn)已开设“寻找最美农技员”专栏,接受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农技服务对象以实名实情、实事实例提名“最美农技员”。推荐选人应有3个以上服务对象网上提名。
(二)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全体职工大会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填写《第二届“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附件2),并附本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可登陆管理账号查看提名情况,对推荐人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自下向上逐级推荐。
(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成立推荐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厅报送推荐函及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组织工作及公示情况等,附《“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五)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后,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第二届“最美农技员”候选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兼顾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生态等行业。强化流程管理,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对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登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APP、网站(njtg.nercita.org.cn),进入“寻找最美农技员”专栏,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评审、确认提名等工作。
(三)鼓励各地加大宣传,在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开设“寻找最美农技员”专栏,提高公众参与度、社会知晓度和推荐透明度。
五、材料报送
(一)《第二届“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须本单位和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体裁,3000字以内。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业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二)推荐材料一式三份,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厅(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公示环节内容须包含推荐理由和先进事迹材料,公示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三)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刘锐
联系电话:0351—8235595
邮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59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428房间
邮 编:030002
电子邮箱:sxsnytkjc@163.com
附件:1.第二届“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
2.“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