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申报2020年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市场服务激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渝科局发〔2019〕57号),决定以2019年度为评价年度,组织申报2020年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市场服务激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类别为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市场服务激励资金)。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市级科研机构,包括市级事业法人科研院所和由原市级事业法人科研院所转改制为企业法人的科研机构。
三、申报时限
2020年4月28日-5月9日。
四、申报要求
(一)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行自愿申报。
(二)申报书(见附件)请按要求填写。附件资料包括科研投入、科研产出、市场服务、基础能力、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清单。
(三)申报书及附件资料应真实、简约,尽量减少申报单位负担,并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书经单位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1511室。延期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张浩南(67605922)
市科技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辛文辉(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67513576)
附件:1.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公益类)
2.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转制类)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