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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字〔20204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5号)精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一)企业条件

1.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规划,属于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

2.受疫情影响,20202-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

(二)补贴标准

56日至731日,每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900分钟)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900分钟),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5400分钟)3000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对开展培训的职工按照每人154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申请流程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按上述条件对企业进行认定,于56日将企业名单(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按行业分别报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照《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www.bjjnts.cn)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培训,培训完成后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技能提升行动援企稳岗培训补贴申报补贴,由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填报培训计划,在线做出承诺后,可同时提交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将临时性岗位补贴资金按照社保基金拨付流程拨付至申请企业。

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08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精准支持重点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优化经办服务。各区要遵循一网通核原则,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补贴申报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区要履行企业认定、审核拨付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好经费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严防冒领、骗取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企业了解办理程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0424

附件:

1. 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0-04-28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