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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海淀区旅游发展,提升旅游环境和旅游业发展质量,支持旅游企业缓解疫情压力,渡过难关,现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9号)、《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92203号)、《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全区有关决策部署,区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和《海淀区关于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2020年旅游产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旅游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积极开展业务转型升级、产品开发创新等方面,以期帮助企业应对疫情缓解压力,努力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按照缓解压力、共渡难关突出重点、择优引导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一)奖励抗疫住宿企业(住宿企业类)

  对纳入区政府新型医学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集中医学观察点且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住宿企业,星级饭店每家奖励50万元;非星级住宿企业,根据提供的医学观察备用客房数量,100间以下的每家奖励10万元、100(含)-200间的每家奖励30万元、200(含)间以上的每家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住宿企业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对外经营、提升卫生条件等设施改造。

  (二)支持旅行社共渡难关(旅行社贷款贴息类)

  为缓解疫情期间旅行社资金压力,对旅行社在打造精品路线、创新经营模式及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发生的利息予以补贴,贴息期限为201911日至2020430日,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50万元。

  (三)鼓励旅游企业进行业务转型升级和产品创新(旅游企业类)

  对疫情期间,旅游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工作岗位,能够根据市场形势和需求变化,进行业务转型升级和产品开发创新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支持项目须正在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对旅游企业自201971日至申报之日的投入资金,给予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30%的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纳税,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424—523日;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按项目支持范围分类进行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或建立辅助台账;

4、项目需进行招投标的,应具备招投标资料(国有企业需根据财政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等前期手续和场地等各项实施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同一项目已申请海淀区其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申报企业在年度内财务审核存在重大问题或受到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3、申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平台申报。登录http://www.bjhd.gov.cn/zxzj/,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申报。

  (二)项目纸质版材料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在申报平台预审通过后同时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要求),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23日。

  (三)项目初审。区文旅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进入项目联合评审环节。

  (四)项目立项评审和现场踏勘。区文旅局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并对立项评审通过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

  (五)审议支持方案和拨付资金。区文旅局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启动资金拨付程序。

  (六)项目监督检查。区文旅局将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住宿企业类项目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提交《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住宿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加盖公章,见附件1);申报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提交《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明细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1、附件2-2;申报旅游企业类项目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提交《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投资明细表》(加盖公章,见附件3-1、附件3-2)。

  (二)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依照提供的模板进行制作;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胶订方式装订,正文部分用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3、项目申报资料的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4、项目申报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报告部分要求使用word格式,所有涉及资金及其明细的材料表格一律使用excel格式,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一律使用jpgpdf格式;要求所有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排序(附件中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光盘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全称

5、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行通知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六、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周  ? 联系电话:82785106 ?18600583580

  汪  ? 联系电话:82614703?18601081885

  电子邮箱: hdwljcyk2019@163.com

  地址: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海淀体育场政府综合楼405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海淀区文旅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住宿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附件2-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附件2-2:《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明细表》模板附件3-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附件3-2:《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投资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0-04-25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