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区内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质增效,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已报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技术改造储备项目申报表》,且计划于2020年度建设完成的项目。
二、认定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二)项目内容应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以及为适应设备升级所进行的厂房装修改造;或因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项目实施后应能实现生产效率提升、经营成本下降或者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且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获批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项目,可优先纳入技术改造项目认定范围。
三、应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三)项目建设场所证明文件,如土地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四)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文件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五)项目设备(软硬件)清单(见附件2)。
(六)项目已投入资金凭据汇总表(见附件3)。
(七)技改项目场景证明照片资料不少于5张。
(八)技改项目人才团队引进情况介绍材料。
(九)技改项目内包含的专利证书。
(十)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信用报告,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http://www.pbccrc.org.cn/)打印纸质版或到银行机构出具 。
四、工作程序
(一)资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anxiaoyan@biecc.com.cn,得到资料齐全通知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五份,书面申报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5月20日前送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305室。
(二)项目审查和认定
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我局将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认定通过的项目,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统一管理,待项目执行完毕,通过验收后,开展补贴资金拨付。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料报送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305室
联系人:张昊、张妍 电话:67889710
闫晓燕 电话:15811573958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开发区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软、硬件)设备清单附件3:项目已投入资金凭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