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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申报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我市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经信办〔2018575号),开展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税务登记和经营场所均在厦门,注册时间满2年(201811日以前注册)以上,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制造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它机构组织。

  (二)服务收入奖励类别。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中的营业收入为准)的比例首次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

  (三)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补助类别。对经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

  二、支持年度与资助方式

  (一)资金支持年度为2019年,即201911—1231日。

  (二)资助方式。自愿申报、无偿资助。

  三、申报材料

  根据《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提供。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430日。

  2.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56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服务平台http://www.ixm.gov.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于202056日前报送签章齐全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

  五、受理机构

  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处(咨询电话:28967582896800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1室)。

  附件:

附件1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3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项目申请报告格式.doc
·附件52020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6:《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经信办〔2018575号).pdf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416

发布时间:2020-04-2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