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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或母公司须为山西省内注册且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其他法人单位。

(二)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三)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领军企业、合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龙头产品企业、典型示范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军民融合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四)申报技术创新提升奖励事项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奖励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2019年实施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2.企业经营活动纳入省统计局统计范围,正常报送数据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

3.企业通过税务部门税务申报系统申报,且研发费用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开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和印证材料。

(二)按照企业(单位)承诺、市县核实、省厅统筹的原则,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按规定开展奖励项目审核工作,出具奖励项目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省工信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奖励项目申请文件(所附汇总表A3打印),一式三份,附表需加盖公章;

(二)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一式十份,需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无误后盖章。

(三)奖励项目申请文件、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其中汇总表格式为EXCEL文档,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文档。

  四、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第二批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联系人

            2.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范围

            3.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4.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4日 

 

 


发布时间:2020-04-14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