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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人工智能试验区重点项目的通知

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高新区管委会、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函复批准重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重点领域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加大人工智能研发部署力度,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完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条件支撑。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试验区建设,现面向全市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建设与试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包括人工智能领域拟建设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应用示范项目、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平台)、企业孵化与创新园区、AI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体制改革探索等。其中:
  (一)产业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智能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
  (二)应用示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工厂(车间)、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金融、智慧生态保护、智慧小区(社区)等。
  (三)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平台)项目主要指面向人工智能领域数据开放共享、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人工智能领域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开发平台。
  (四)企业孵化与创新园区项目主要指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企业孵化、技术成果转化的产业聚集区或创新园区。
  (五)AI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指为人工智能产业和技术创新提供网络、存储、计算、训练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
  (六)机制体制改革探索项目主要指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和创新而开展的道德伦理、技术应用、产品开发、数据共享及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及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机制体制探索研究项目。
  二、征集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2024年底前完成),项目应对人工智能产业和技术创新具有引领性、典型性、示范性和支撑性。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机制体制改革探索除外),应具有明确的项目建设主体和投资对象。
  三、其他事项
  遴选入围项目将纳入试验区建设统一规划,市科技局将协同国家科技部和市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项目情况表请于3月18日(星期三)18:00前反馈到市科技局高新处(盖章后的扫描件、原始表格发高新处邮箱cqskwgxc@163.com)。
  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13617659266,传真:67513517。
  
  附件:人工智能试验区拟实施项目情况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3日


  1.  人工智能试验区拟实施项目情况表
  2.  关于征集人工智能试验区项目的通知(PDF版本)

发布时间:2020-03-17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