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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定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积极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统筹推进“111”创新工程,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修订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现就2020年申报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资金项目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聚焦重点、突出绩效”的原则,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2020年重点聚焦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矿智能采掘、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等十四个产业和领域,主要支持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聚焦“十四个产业和领域”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开展自选题研究,选题要符合山西省情,结合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及我省基础研究计划研究方向,能够推动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自选题研究将优先支持。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最好是具有主持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基金项目经历;项目负责人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项目在研2项(含)以上者不得申报。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支持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十四个产业和领域”设立科技创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同一科技创新基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只能申报1项。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支持针对“十四个产业和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建设,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新型县(市)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围绕“十四个产业和领域”开展的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活动。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申报主体。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进行申报,同一申报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正在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等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建设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五)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六)申报单位应逐项准确填写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等资质和获得时间,尤其是国家级资质,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由于疫情原因,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登陆“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完成注册及在线填报工作(系统将于2020年3月16日正式上线,已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完毕后提交组织部门审核。组织部门本着提交一个、审核一个的原则,及时对申报项目审核并提交。

网络申报结束后,申报单位需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寄送至项目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寄送至省科技厅。

四、2020年项目申报时限

项目网络受理截止时限:2020年3月25日18:00

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0年4月25日18:00

五、申报模式

为体现简政放权、放管服效相结合的改革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的相关工作安排,按照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常态制”改革精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采取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立项的组织方式组织项目评审,经评审后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中央资金额度实行滚动支持

2020年3月25日18:00以后受理的项目,列入下一批引导资金项目遴选范围。

六、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一) 联系人及电话:

山西省科技厅成果处    

杨昱    15103410548

吕刚    13834585685    0351-4068006

Email:sxkjtcxc@126.com

山西省财政厅科教处    

张文利   0351-4061827

网络申报咨询

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陈越    13099052356

周鑫    13099052356

              0351-7228612

              0351-7223964

(二)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1层)

 

附件:

1.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2.项目基本概况、绩效目标申报及设备采购申报表

3.申报单位项目信息汇总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13日

发布时间:2020-03-16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