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落实2019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规定,现就落实2019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9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和2015、2016年到期重新通过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50万元。重新通过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已享受“扶持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资金不够50万的,补足金额。支持资金等于或大于此次奖励资金的,不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3.《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汇总表》(附近3)
四、申报要求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申报采取电子报送方式,各组织推荐单位及运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序组织申报,确保工作安全高效高质完成。
1.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为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主动联系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明确告知申报材料、报送方式、联系人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的跟踪与服务。
2.符合奖励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接到组织推荐单位通知后,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扫描为PDF版,发送至所在地组织推荐单位指定邮箱,纸质版由运营主体保存,疫情结束后按要求报送。
3.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收到运营主体PDF版后,汇总填报《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PDF版,并将所有电子版申报资料一同打包发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邮箱,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由组织推荐单位保留,疫情结束后,与运营主体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按要求报送。
五、申报时间
管理部门最后报送时间:2020年3月6日
请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刚
联系电话:0351-4068006
Email:sxkjtcgc@126.com
附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