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开展第二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科研攻关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应对工作,现面向全省开展科研项目征集,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前期基础和各自优势,聚焦我省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和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需求,研究凝练重点科研项目,并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材料。
一、项目征集方向
1.加强对病例系统性总结分析研究,进一步强化对新冠病毒肺炎在传染、传播、致病机理以及临床救治方面的认识和总结提升;
2.关注隐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患者的相关研究;
3.病毒检测、监测技术及产品研究;
4.防护产品及装备研究;
5.药物及疫苗研发。
二、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征集材料格式参照河北省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详见附件)。
2.请各单位对所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征集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于3月7日前,将征集项目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市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省属医疗机构项目需求于3月10日前,直接报送至省科技厅。
3.各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遴选后,于3月10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推荐至省科技厅。
4.涉及人体研究的,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涉及上市药物治疗临床研究,遵照《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的通知》执行;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和生物技术研究安全。涉密或敏感内容,此次不报送。
联 系 人:王旭阳 0311-85872427
电子邮箱:hbkjtsfcbs@163.com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