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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2020年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的申报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引领,更好地发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前沿阵地和主平台作用,加快开发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按照开发区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平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申报主体须是在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的单位;或在开发区实际经营、并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拥有较好的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平台机构运作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财务收支和信用状况良好,经营规范;一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4.平台服务的产业符合开发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对本技术领域具有带动作用和权威性。

5.具备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基础设施和固定场所,平台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服务场所是指自主产权或租赁期在2年以上的房产。

6.具备进行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检测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装备等,公共技术服务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平台硬件和服务内容,满足企业不断提升的服务需求。

7.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平台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40%以上。

8.有较高的研发费用投入: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年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的,年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以上;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年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9.企业年技术性收入应占总收入60%以上。

10.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制度、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11.近两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

12.尚处于在建设期的平台,应当提交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

13.属于开发区20个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单位的企业可酌情放宽上述条件。  

14.对于在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中,提供防疫相关产品技术研发及生产保障的相关平台,将予以优先认定支持。

  二、平台申报

  (一)材料提交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报项目自评报告》(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开展服务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20228-36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36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电子版料发送邮箱:zhangtantan@hilightec.com材料一式五份左侧胶装,并在首页、承诺页(见附件4)和骑缝处加盖公章,由于目前特殊时期,申请单位将首页、承诺页加盖公章后形成PDF格式文件,与电子版材料一起发送邮箱,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谭谭

  联系电话:6788131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0228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报表

附件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报项目自评报告

附件3:申报材料格式说明

附件4:承诺页 

 

发布时间:2020-02-29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