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度水利新技术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新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征集 2020 年度水利新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新技术持有单位或者个人均可申报。申报的技术应与当前浙江水利发展水平相适应,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 已申报并纳入《浙江省水利新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的,在有效期内,本次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技术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内容;
2. 工艺成熟、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具有一个及以上国内应用实例,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4. 技术适应性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5. 知识产权权属明确。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根据新技术在当地的应用效果,择优组织相关单位或个人申报。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技术,将直接收录至 2020 年度《水利新技术新产品汇编》,在此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审定后列入《2020 年度浙江省水利新技术推广指导目录》。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持有者向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持有者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3)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应用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等资料。
2. 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首先在网上提交,通过形式审查后提交纸质材料。
(1)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须签章(封面和真实性承诺书部分)扫描后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umf@zjwater.gov.cn,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0 技术名称+申报方名称”。
(1)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须签章(封面和真实性承诺书部分)扫描后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umf@zjwater.gov.cn,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0 技术名称+申报方名称”。
(2)材料寄送: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申报联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后寄送至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一式七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梦飞
联系电话:0571-89938834 19941409320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388 号钱江科技大厦 805 室
邮 编:310012
电子邮箱:lumf@zjwater.gov.cn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1 日